百鬼夜行之极道贱师_分卷阅读_229
第一百九十九章 二庞
庞知桓奇怪地瞧着穆夜幽,道:“怎么,你居然没告诉他,这是世间的孤品,绝世奇珍?”
常建也紧张兮兮地握了穆夜幽的手,道:“这块布是古董?还很值钱?世间唯有一件……那为何你还准我拿去做衣裳。”
穆夜幽却笑道:“你也是世间唯一,又有何不可?”
常建知道问穆夜幽八成是问不到啥了,于是忙去问庞知桓道:“庞公子,这块布有何来历,愿闻其详。”
庞知桓咪了口茶,慢慢讲述道:“此布虽然一共用了上万枝孔雀翎,用了不计其数的珍珠、宝石、金钱,但其珍罕的原因却并不在此。”
“啊……这样还不算?”常建无语了。
庞知桓点首道:“嗯,若只是用料精优,最多只能算是件上佳的工艺品,却并不具收藏性。这件仙羽布之所以成为艺术品,是因为其织制之人。”
“谁啊?莫不是织女吧?”
庞知桓忍俊不禁道:“你可真有趣……不过却也差不多。近些年来也有许多少女会在七月初七乞巧,乞求自己的女工能和这织制之人一样好。这块仙羽布出自庞国菀芷公主之手。她是先王最宠爱的女儿,绣功天下闻名,寸线难求。她二十多岁闻名于世,却只活到三十岁,而这一张仙羽布她足足花耗了五年的心血,可以说这是她一生的代表作,也是他艺术成就的巅峰之作,或者说是她一辈子的沥血之作。而且她一生的绣品基本存于王室的藏宝阁,能流传到民间的少之又少。所以知道她故事的虽我,但真见着实物的却没几人。”
“若是这样稀罕,又怎会御赐给穆家?”常建问道。
庞逆忧冷冷地扫了常建一眼,轻哼道:“看来还算不笨嘛……穿得像只花孔雀,我还以为是只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
常建也毫无惧色,撇撇嘴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对自己的服装设计很自信。”说着扬扬衣袖,潇洒地转了一圈,显摆了一阵。
庞逆忧打量了他一眼,虽脸上臭鸭蛋似的,心中却暗自承认这件衣裳的确颇为出色。艳而不俗、奢华而有度。
庞知桓道:“噗,用价值连城的仙羽布做成的衣裳,当然漂亮了,不过说起把这件稀世珍宝御赐给穆家的事,我有内幕。”
“哦?你怎么会知道?”常建追问。
庞知桓清俊动人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得意,道:“菀芷公主是我们的姑奶奶,她的事情我也是当太后奶奶说起的,民间传说菀芷公主一生未嫁,是因为醉心于绣艺。但其实不然,她的一生只不过为情所困,恋上了穆家那个重利轻别离的奸商,所以只能自苦。那件沤血之作她的本意也是送给自己的意中人,只不过她与他没有名份,只能以御赐之名赠予了穆家。”
庞逆忧又用手指撞了撞案几,发出嘣嘣的声音,道:“没想屋穆夜幽你连你爷爷老情人送他的定情物也拿出来这样糟蹋了,且不说这是不孝之举,你这样滥用御赐之物,罪论欺君啊!”
穆夜幽脸上却泛出讥诮的笑意道:“你们的姑奶奶爱错了个名副其实的混蛋,我对穆家的长辈一向没什么好感,而且我在穆家如何上位,怕是比你们王室里争宠夺嫡精彩三分,我能做得出,自不怕别人说。再说了,御赐给我穆家的,必是我穆家之物,我如何用是我的事,就算我拿古董花瓶来插花,古董碗来吃饭,天皇老子也管不着我。”
常建抽了抽嘴角,觉得穆夜幽这样斯文优雅的人,居然也有犯浑的时候,真是不可思议。
庞逆忧耸耸肩,道:“看来你对他是真的上了心,居然肯为了他逼我们两人写下认输的字条给阮无痕那个家伙,又带他来巡查你的产业,还把这样贵重的东西让他瞎整。这一切,值得吗?”
穆夜幽道:“喂,作为我的知己,难道不有为我开心一下吗?”
庞知桓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不若让你的心肝宝贝展示下他的才艺,让我们也开开眼,知道是哪样的异人能俘获穆才子的心……”
穆夜幽也不客气,却轻问常建道:“小建,认识你这么久,我倒真不知道你会些什么。”
常建歪着脑袋,面色涨红道:“我什么也不会……”
“不若我弹曲子你唱曲吟诗都可,或是舞蹈、舞剑也行。”
“这个我真不擅长……要不下棋?”常建会下围棋,这大约是他的专长了。连在鬼府与风骚王杀了几百回合,也小胜呢。
庞逆忧一拍案道:“好,我与你对弈,试下你的本事。”
庞知桓拍掌道:“好,你俩对弈,衣幽琴曲子,我哼个歌来解闷。”
常建未来的一个时辰里有新的发现……
没想到他们都这样谦虚。穆夜幽的音律,常建自是早有耳闻,但依然百听不厌,每次都有新体验,但他没想到庞知桓所说的“哼个歌来解闷”,却这样悦耳动听,如黄莺翠谷,悠远绵长,真乃天籁之声,而更奇的还在后面,他唱的词似乎是即兴新编的,每段都不重复,文字洗练,清丽活泼,不输给东坡易安。
就连庞逆忧的棋艺也让常建赞叹。
棋品看人品。
庞逆忧乃庞国的实权人物,位于政治核心,军权在握,所以底气十足,手里的棋路也正是这样,大气磅礴,步步紧逼,气吞山河,直打得常建压力巨大。自己苦心经营了许多终于落了一步棋,庞逆忧似乎不假思索地马上“啪”地一声压了一步棋过来,常建听了那棋落之声,心惊肉跳。总觉得自己在气势上已经弱了几分,自己这样吃力,对手却这样毫不在意、举重若轻。
最好大战了好几回合,互有胜负,大约是个和局。
但常建却擦了擦额角的冷汗,觉得庞逆忧太霸气了,与他对弈真像在战场跑了十天,累得人筋疲力尽,死里逃生。
见常那有些体力不支,穆夜幽不免有些心疼,于是上去扯开这杀红了眼睛的二人,说是晚宴时间到了,有好节目安排上来了。
这好节目果然让人失望,先是一桌精美奢华的晚宴,每样菜品都不多,但精美得让人咂舌。
例如在绿豆芽中间挖空了往里塞蟹肉,这得用针了吧?而且这绿豆芽看起来还完整无缺,没有断裂。
例如一道看着是茄子但完全听懂不出茄子味的东西,怕也和那书中说的,经了二三十次的泡制,又是用鸡汁用火腿用海鲜炖,各种麻烦的手法。
还有一道似乎是炒的白菜心,可这白茶心只取了白菜里小手指一样大小最甜嫩的部分,这一道菜得牺牲多少筐大白菜啊……还有个炒鸽舌,也不知道拔了多少鸽的舌头才炒就这一盘。
一道看起来肥美,吃起来却一点也不油腻,只是有点黏意的,常建开心地试了好几块,才被告知是熊掌,常建一边吃一边想起了憨态可鞠的小熊维尼,觉得自己太造孽了……
这样一餐得吃多少钱啊,常建一边心疼着穆公子的钱钱,一边埋头苦干,生怕吃不够本儿。
吃完了晚餐,又上了好茶,端出许多奇珍异果,有许多连常建在现世里也从未吃过,但是味道却非常原生态,香气扑鼻,回味悠长。
想必这些植物到了后世可能已经灭绝,常建一边狠吃,一边唏嘘。
这上水果的空档,已经有一群特殊的舞姬上来跳舞助兴,居然清一色全是身姿婀娜、形容妙曼的倌儿。
一开始倒还老实,越到后头越卖力,身上的衣裳也越脱越菲薄,几乎是穿着轻纱起舞,个个媚眼如丝,勾人得很。
尤其中间领舞的,额间点了细长的一条红朱砂,眉尖上翘,嘴角含笑、双目含眼、数不清的风流韵味。那跳起舞来且不说全身柔若无骨,可以做出难以想象的舞蹈动作,且看他身体各处踏着节拍的敏锐与忠诚,就知道他是一位天生的舞者。
节奏声起,他的身体每一个关节、每一块肌肉、每一个毛孔都动起来了,而那正连成美妙和谐的视觉效果。
看他舞了这许久,二位庞公子也都看得目不转睛,早忘了时辰,瞧着月上柳梢头的时辰,玉人楼上也变得安静了许多,该回去的已经回去了,该安歇的自领了人关了小门风流快活去了,只有这天字一号的贵宾楼里还是灯火如昼,真是: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常建觉得这样的舞蹈虽然精彩,可穆夜丝是个失去视觉的人,不由心中还是觉得有些遗憾,于是趴到穆夜幽耳边和他解说那人跳得如何好,腰肢扭得如水蛇,不去练瑜珈真是浪费材料云云,又说旁边观舞的二庞公子口水已经滴到鞋上去了,直逗得穆夜幽暗自忍着笑,又把常建的手握紧了几分。
终于到了午夜时分,常建困得不得了,迷迷糊糊地睡去了。
庞知桓奇怪地瞧着穆夜幽,道:“怎么,你居然没告诉他,这是世间的孤品,绝世奇珍?”
常建也紧张兮兮地握了穆夜幽的手,道:“这块布是古董?还很值钱?世间唯有一件……那为何你还准我拿去做衣裳。”
穆夜幽却笑道:“你也是世间唯一,又有何不可?”
常建知道问穆夜幽八成是问不到啥了,于是忙去问庞知桓道:“庞公子,这块布有何来历,愿闻其详。”
庞知桓咪了口茶,慢慢讲述道:“此布虽然一共用了上万枝孔雀翎,用了不计其数的珍珠、宝石、金钱,但其珍罕的原因却并不在此。”
“啊……这样还不算?”常建无语了。
庞知桓点首道:“嗯,若只是用料精优,最多只能算是件上佳的工艺品,却并不具收藏性。这件仙羽布之所以成为艺术品,是因为其织制之人。”
“谁啊?莫不是织女吧?”
庞知桓忍俊不禁道:“你可真有趣……不过却也差不多。近些年来也有许多少女会在七月初七乞巧,乞求自己的女工能和这织制之人一样好。这块仙羽布出自庞国菀芷公主之手。她是先王最宠爱的女儿,绣功天下闻名,寸线难求。她二十多岁闻名于世,却只活到三十岁,而这一张仙羽布她足足花耗了五年的心血,可以说这是她一生的代表作,也是他艺术成就的巅峰之作,或者说是她一辈子的沥血之作。而且她一生的绣品基本存于王室的藏宝阁,能流传到民间的少之又少。所以知道她故事的虽我,但真见着实物的却没几人。”
“若是这样稀罕,又怎会御赐给穆家?”常建问道。
庞逆忧冷冷地扫了常建一眼,轻哼道:“看来还算不笨嘛……穿得像只花孔雀,我还以为是只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
常建也毫无惧色,撇撇嘴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对自己的服装设计很自信。”说着扬扬衣袖,潇洒地转了一圈,显摆了一阵。
庞逆忧打量了他一眼,虽脸上臭鸭蛋似的,心中却暗自承认这件衣裳的确颇为出色。艳而不俗、奢华而有度。
庞知桓道:“噗,用价值连城的仙羽布做成的衣裳,当然漂亮了,不过说起把这件稀世珍宝御赐给穆家的事,我有内幕。”
“哦?你怎么会知道?”常建追问。
庞知桓清俊动人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得意,道:“菀芷公主是我们的姑奶奶,她的事情我也是当太后奶奶说起的,民间传说菀芷公主一生未嫁,是因为醉心于绣艺。但其实不然,她的一生只不过为情所困,恋上了穆家那个重利轻别离的奸商,所以只能自苦。那件沤血之作她的本意也是送给自己的意中人,只不过她与他没有名份,只能以御赐之名赠予了穆家。”
庞逆忧又用手指撞了撞案几,发出嘣嘣的声音,道:“没想屋穆夜幽你连你爷爷老情人送他的定情物也拿出来这样糟蹋了,且不说这是不孝之举,你这样滥用御赐之物,罪论欺君啊!”
穆夜幽脸上却泛出讥诮的笑意道:“你们的姑奶奶爱错了个名副其实的混蛋,我对穆家的长辈一向没什么好感,而且我在穆家如何上位,怕是比你们王室里争宠夺嫡精彩三分,我能做得出,自不怕别人说。再说了,御赐给我穆家的,必是我穆家之物,我如何用是我的事,就算我拿古董花瓶来插花,古董碗来吃饭,天皇老子也管不着我。”
常建抽了抽嘴角,觉得穆夜幽这样斯文优雅的人,居然也有犯浑的时候,真是不可思议。
庞逆忧耸耸肩,道:“看来你对他是真的上了心,居然肯为了他逼我们两人写下认输的字条给阮无痕那个家伙,又带他来巡查你的产业,还把这样贵重的东西让他瞎整。这一切,值得吗?”
穆夜幽道:“喂,作为我的知己,难道不有为我开心一下吗?”
庞知桓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不若让你的心肝宝贝展示下他的才艺,让我们也开开眼,知道是哪样的异人能俘获穆才子的心……”
穆夜幽也不客气,却轻问常建道:“小建,认识你这么久,我倒真不知道你会些什么。”
常建歪着脑袋,面色涨红道:“我什么也不会……”
“不若我弹曲子你唱曲吟诗都可,或是舞蹈、舞剑也行。”
“这个我真不擅长……要不下棋?”常建会下围棋,这大约是他的专长了。连在鬼府与风骚王杀了几百回合,也小胜呢。
庞逆忧一拍案道:“好,我与你对弈,试下你的本事。”
庞知桓拍掌道:“好,你俩对弈,衣幽琴曲子,我哼个歌来解闷。”
常建未来的一个时辰里有新的发现……
没想到他们都这样谦虚。穆夜幽的音律,常建自是早有耳闻,但依然百听不厌,每次都有新体验,但他没想到庞知桓所说的“哼个歌来解闷”,却这样悦耳动听,如黄莺翠谷,悠远绵长,真乃天籁之声,而更奇的还在后面,他唱的词似乎是即兴新编的,每段都不重复,文字洗练,清丽活泼,不输给东坡易安。
就连庞逆忧的棋艺也让常建赞叹。
棋品看人品。
庞逆忧乃庞国的实权人物,位于政治核心,军权在握,所以底气十足,手里的棋路也正是这样,大气磅礴,步步紧逼,气吞山河,直打得常建压力巨大。自己苦心经营了许多终于落了一步棋,庞逆忧似乎不假思索地马上“啪”地一声压了一步棋过来,常建听了那棋落之声,心惊肉跳。总觉得自己在气势上已经弱了几分,自己这样吃力,对手却这样毫不在意、举重若轻。
最好大战了好几回合,互有胜负,大约是个和局。
但常建却擦了擦额角的冷汗,觉得庞逆忧太霸气了,与他对弈真像在战场跑了十天,累得人筋疲力尽,死里逃生。
见常那有些体力不支,穆夜幽不免有些心疼,于是上去扯开这杀红了眼睛的二人,说是晚宴时间到了,有好节目安排上来了。
这好节目果然让人失望,先是一桌精美奢华的晚宴,每样菜品都不多,但精美得让人咂舌。
例如在绿豆芽中间挖空了往里塞蟹肉,这得用针了吧?而且这绿豆芽看起来还完整无缺,没有断裂。
例如一道看着是茄子但完全听懂不出茄子味的东西,怕也和那书中说的,经了二三十次的泡制,又是用鸡汁用火腿用海鲜炖,各种麻烦的手法。
还有一道似乎是炒的白菜心,可这白茶心只取了白菜里小手指一样大小最甜嫩的部分,这一道菜得牺牲多少筐大白菜啊……还有个炒鸽舌,也不知道拔了多少鸽的舌头才炒就这一盘。
一道看起来肥美,吃起来却一点也不油腻,只是有点黏意的,常建开心地试了好几块,才被告知是熊掌,常建一边吃一边想起了憨态可鞠的小熊维尼,觉得自己太造孽了……
这样一餐得吃多少钱啊,常建一边心疼着穆公子的钱钱,一边埋头苦干,生怕吃不够本儿。
吃完了晚餐,又上了好茶,端出许多奇珍异果,有许多连常建在现世里也从未吃过,但是味道却非常原生态,香气扑鼻,回味悠长。
想必这些植物到了后世可能已经灭绝,常建一边狠吃,一边唏嘘。
这上水果的空档,已经有一群特殊的舞姬上来跳舞助兴,居然清一色全是身姿婀娜、形容妙曼的倌儿。
一开始倒还老实,越到后头越卖力,身上的衣裳也越脱越菲薄,几乎是穿着轻纱起舞,个个媚眼如丝,勾人得很。
尤其中间领舞的,额间点了细长的一条红朱砂,眉尖上翘,嘴角含笑、双目含眼、数不清的风流韵味。那跳起舞来且不说全身柔若无骨,可以做出难以想象的舞蹈动作,且看他身体各处踏着节拍的敏锐与忠诚,就知道他是一位天生的舞者。
节奏声起,他的身体每一个关节、每一块肌肉、每一个毛孔都动起来了,而那正连成美妙和谐的视觉效果。
看他舞了这许久,二位庞公子也都看得目不转睛,早忘了时辰,瞧着月上柳梢头的时辰,玉人楼上也变得安静了许多,该回去的已经回去了,该安歇的自领了人关了小门风流快活去了,只有这天字一号的贵宾楼里还是灯火如昼,真是: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常建觉得这样的舞蹈虽然精彩,可穆夜丝是个失去视觉的人,不由心中还是觉得有些遗憾,于是趴到穆夜幽耳边和他解说那人跳得如何好,腰肢扭得如水蛇,不去练瑜珈真是浪费材料云云,又说旁边观舞的二庞公子口水已经滴到鞋上去了,直逗得穆夜幽暗自忍着笑,又把常建的手握紧了几分。
终于到了午夜时分,常建困得不得了,迷迷糊糊地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