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谎精_分卷阅读_22
人总是难以拒绝亲切的善意,更何况善意对在黑暗里生活得久了的顾即就像是浇灌他冒头寻找光明的滋养,他汲取着渴求着,也珍惜着。
在林家的这短短几个小时,让顾即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温暖——原来世界上是真的有人愿意对他好的。
林家三人都不是多话的性格,饭桌上也只是闲聊一两句,林妈会时不时给顾即夹菜,顾即其实不喜欢吃莲藕,但林妈给他夹的他都吃了个精光。
从今天开始,他觉得自己会喜欢上莲藕,莲藕是粘的是香的,吃到肚子里是暖的。
晚饭的气氛很融洽,顾即偷偷的去看吃饭的林景衡,林景衡做什么都是慢条斯理的,动作看起来很好看——林景衡抬眸看了他一眼,他像做错事一样马上又埋头吃饭。
但是心里很开心,嘴巴咧得很大,看起来傻里傻气的。
一顿饭吃下来,把顾即时常瘪着的肚子都撑得圆鼓鼓的,他满足的摸着肚子,不好意思的对林妈说,“阿姨做的菜很好吃。”
林妈乐呵呵的,“好吃以后就常来,阿姨给你做。”
顾即只顾傻笑,只是这一次就已经让他开心到要飞起来了,他哪里还敢奢求以后常来呢,他只能倍感珍惜的把林家三口带给他的善意小心翼翼的藏在心里面,想着以后再痛苦,想想今天也能熬过去了。
吃饱饭足,林景衡自然成为了送顾即出去的那个。
外头路灯已经亮起来了,顾即踩着楼梯,脚步都有些飘了,其实他现在整个人都在飘着,他觉得像是梦一般,不太实际。
到3栋楼门口,顾即跑到林景衡前面,“我自己回去就好。”
林景衡倒是没有什么异议的点了下头,“那你小心。”
顾即走出两步,想了想,忍不住回过头来真诚实意的说,“今天谢谢你。”
林景衡愣了下,问,“你明天去上学吗?”
顾即犹豫着,又想到林景衡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肯定很无聊,为了林景衡也得去上学的,所以他重重点头,“去的,我去。”
林景衡这才不再问,转身进了楼梯口。
顾即也顾不得凉鞋窄不窄了,他是一蹦一跳回家去的,老旧的路灯下,他小小的身影被拉得很长很长,就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
林景衡从楼梯口探出半个身子,看了半晌,然后才慢慢的上楼。
进屋子,家里收音机正在播着新闻——林平之坐在沙发上,见儿子进来,把收音机的声音调小了些,问道,“那孩子怎么样了?”
林景衡边脱鞋边回,“有些伤还没有好。”
林慧满手泡沫从厨房里走出来,“真是可怜,打得那么狠,怎么就下得去手呢?”
林景衡沉默着,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那时候他就亲眼目睹着那场暴行,至今想起来心有余悸。
“你怎么和他说的?”林平之叹了口气。
林景衡把鞋子放好,走进了客厅,“老师让我去问问情况,他不让我进他家,我就带他来我们家了。”
“做得好,”林慧很赞赏自己儿子的做法,她也是母亲,在面对孩子的事情上总要多了那么几分柔软,“以后多带他过来吃饭,看着瘦得可怜。”
林景衡点点头,“好。”
然后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把门关了,走到玻璃柜面前,看着那些下午拿出来被顾即玩的玩具模型,想——这些其实只是他触手可得的东西,可是顾即却露出那么开心的笑容。
如果顾即能多笑笑就好了,他笑起来很可爱,就像,他忍不住笑了笑——奶奶家的黄色小奶狗。
顾即走近2栋楼,看见熟悉的一辆货车,货车上走下来一个人,穿着有点脏的白色短袖,下面是一条棕色的短裤,是甘小雨的爸爸,甘叔回来了。
顾即其实有点怕甘叔,甘叔和甘嫂的性格截然不同,甘叔看起来总是凶巴巴的,他很喜欢和别人打架,打赢了就昭告天下,打输了就一个劲耍赖。
幸好甘叔不常在家,甘叔做得是带货生意,常年在马路上给人载货,一个月通常有半个月不在家。
天色黑了,甘叔下了货车没有看到小小的顾即,他扯了根烟点燃,在夜色里散发着火星子,然后风风火火跑着上了楼梯。
顾即这才上楼去,他知道,每个人的家庭是不一样的,林家是家教最好的,林爸林妈都是知识分子,林景衡也小小就懂事成熟——甘家和普通家庭很像,父亲脾气不好,母亲性格大大咧咧,一个□□脸一个唱黑脸。
可无论如何,顾即家里是最不好的,至少甘爸脾气再不好,也不会打甘小雨——他想着,小小年纪已经感叹着人世不同。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要慢慢把时间拉快啦
第17章 chapter17
次日顾即就早早的起床,他答应林景衡今天会去上学就不会失约,昨晚回家后他就把校服破了的地方都补起来——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顾即针线活现在做起来还有那么点得心应手,就是看着线头歪歪斜斜的不是很好看,但假以时日,肯定也是针线活的一把好手了。
好在校服裤膝盖处是黑色的,线头也看不出来,顾即心满意足的蹬了蹬腿,一大早心情很好。
他已经五天没有见过男人了,印象中男人好像从来没有这么久没回来,但顾即心里巴不得男人不要回来了。
今天的阳光很好,夏日的清晨带着一股清爽,顾即把门给锁了,走两步,前方的甘家的门咔哒一声开了,顾即以为是甘嫂出来倒垃圾,正想打招呼,没想到出来的却是睡眼惺忪的甘小雨。
甘小雨穿着阿童木的睡衣,平时嚣张的气息因此消失殆尽,顾即下意识想绕过他,就站在原地等他进门。
见甘小雨伸了个懒腰,手上拿着一杯牛奶,正往门前的花圃倒,顾即看得心疼,他一年到头喝不上两次牛奶,而甘小雨却能想倒掉就倒掉,顾即不自觉舔了下嘴唇,突然觉得有些渴。
目光像牛皮膏一样粘在甘小雨拿着牛奶的手上,甘小雨动作一停,转过头来看他,本来还迷迷糊糊的表情一下子就清醒了。
他像个被窥探的小霸王,质问道,“你偷看我?”
顾即眨巴了下眼睛,这算偷看吗,好像不是很算,自从作业本那件事以后,顾即就对甘小雨没什么好感了,这次也不想和他争论,吸吸鼻子说,“没有,我要去上学。”
甘小雨好像这才反应顾即已经几天没有去上学了,又想到什么,眼神一下子变得惊恐起来,顾即猜他应该是看见自己被男人打的场面了,不由得有些骄傲,他被打都没有怕,甘小雨只是看一看就怕了。
自己比甘小雨要勇敢,他为这个发现而觉得扬眉吐气。
甘小雨看了他一会,突然快步走过来,顾即以为他要打自己,硬着头皮站在原地,没想到甘小雨却是一把将手中的玻璃杯塞到自己手里,恶狠狠的瞪着他,“我不想喝,你帮我喝了。”
在林家的这短短几个小时,让顾即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温暖——原来世界上是真的有人愿意对他好的。
林家三人都不是多话的性格,饭桌上也只是闲聊一两句,林妈会时不时给顾即夹菜,顾即其实不喜欢吃莲藕,但林妈给他夹的他都吃了个精光。
从今天开始,他觉得自己会喜欢上莲藕,莲藕是粘的是香的,吃到肚子里是暖的。
晚饭的气氛很融洽,顾即偷偷的去看吃饭的林景衡,林景衡做什么都是慢条斯理的,动作看起来很好看——林景衡抬眸看了他一眼,他像做错事一样马上又埋头吃饭。
但是心里很开心,嘴巴咧得很大,看起来傻里傻气的。
一顿饭吃下来,把顾即时常瘪着的肚子都撑得圆鼓鼓的,他满足的摸着肚子,不好意思的对林妈说,“阿姨做的菜很好吃。”
林妈乐呵呵的,“好吃以后就常来,阿姨给你做。”
顾即只顾傻笑,只是这一次就已经让他开心到要飞起来了,他哪里还敢奢求以后常来呢,他只能倍感珍惜的把林家三口带给他的善意小心翼翼的藏在心里面,想着以后再痛苦,想想今天也能熬过去了。
吃饱饭足,林景衡自然成为了送顾即出去的那个。
外头路灯已经亮起来了,顾即踩着楼梯,脚步都有些飘了,其实他现在整个人都在飘着,他觉得像是梦一般,不太实际。
到3栋楼门口,顾即跑到林景衡前面,“我自己回去就好。”
林景衡倒是没有什么异议的点了下头,“那你小心。”
顾即走出两步,想了想,忍不住回过头来真诚实意的说,“今天谢谢你。”
林景衡愣了下,问,“你明天去上学吗?”
顾即犹豫着,又想到林景衡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肯定很无聊,为了林景衡也得去上学的,所以他重重点头,“去的,我去。”
林景衡这才不再问,转身进了楼梯口。
顾即也顾不得凉鞋窄不窄了,他是一蹦一跳回家去的,老旧的路灯下,他小小的身影被拉得很长很长,就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
林景衡从楼梯口探出半个身子,看了半晌,然后才慢慢的上楼。
进屋子,家里收音机正在播着新闻——林平之坐在沙发上,见儿子进来,把收音机的声音调小了些,问道,“那孩子怎么样了?”
林景衡边脱鞋边回,“有些伤还没有好。”
林慧满手泡沫从厨房里走出来,“真是可怜,打得那么狠,怎么就下得去手呢?”
林景衡沉默着,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那时候他就亲眼目睹着那场暴行,至今想起来心有余悸。
“你怎么和他说的?”林平之叹了口气。
林景衡把鞋子放好,走进了客厅,“老师让我去问问情况,他不让我进他家,我就带他来我们家了。”
“做得好,”林慧很赞赏自己儿子的做法,她也是母亲,在面对孩子的事情上总要多了那么几分柔软,“以后多带他过来吃饭,看着瘦得可怜。”
林景衡点点头,“好。”
然后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把门关了,走到玻璃柜面前,看着那些下午拿出来被顾即玩的玩具模型,想——这些其实只是他触手可得的东西,可是顾即却露出那么开心的笑容。
如果顾即能多笑笑就好了,他笑起来很可爱,就像,他忍不住笑了笑——奶奶家的黄色小奶狗。
顾即走近2栋楼,看见熟悉的一辆货车,货车上走下来一个人,穿着有点脏的白色短袖,下面是一条棕色的短裤,是甘小雨的爸爸,甘叔回来了。
顾即其实有点怕甘叔,甘叔和甘嫂的性格截然不同,甘叔看起来总是凶巴巴的,他很喜欢和别人打架,打赢了就昭告天下,打输了就一个劲耍赖。
幸好甘叔不常在家,甘叔做得是带货生意,常年在马路上给人载货,一个月通常有半个月不在家。
天色黑了,甘叔下了货车没有看到小小的顾即,他扯了根烟点燃,在夜色里散发着火星子,然后风风火火跑着上了楼梯。
顾即这才上楼去,他知道,每个人的家庭是不一样的,林家是家教最好的,林爸林妈都是知识分子,林景衡也小小就懂事成熟——甘家和普通家庭很像,父亲脾气不好,母亲性格大大咧咧,一个□□脸一个唱黑脸。
可无论如何,顾即家里是最不好的,至少甘爸脾气再不好,也不会打甘小雨——他想着,小小年纪已经感叹着人世不同。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要慢慢把时间拉快啦
第17章 chapter17
次日顾即就早早的起床,他答应林景衡今天会去上学就不会失约,昨晚回家后他就把校服破了的地方都补起来——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顾即针线活现在做起来还有那么点得心应手,就是看着线头歪歪斜斜的不是很好看,但假以时日,肯定也是针线活的一把好手了。
好在校服裤膝盖处是黑色的,线头也看不出来,顾即心满意足的蹬了蹬腿,一大早心情很好。
他已经五天没有见过男人了,印象中男人好像从来没有这么久没回来,但顾即心里巴不得男人不要回来了。
今天的阳光很好,夏日的清晨带着一股清爽,顾即把门给锁了,走两步,前方的甘家的门咔哒一声开了,顾即以为是甘嫂出来倒垃圾,正想打招呼,没想到出来的却是睡眼惺忪的甘小雨。
甘小雨穿着阿童木的睡衣,平时嚣张的气息因此消失殆尽,顾即下意识想绕过他,就站在原地等他进门。
见甘小雨伸了个懒腰,手上拿着一杯牛奶,正往门前的花圃倒,顾即看得心疼,他一年到头喝不上两次牛奶,而甘小雨却能想倒掉就倒掉,顾即不自觉舔了下嘴唇,突然觉得有些渴。
目光像牛皮膏一样粘在甘小雨拿着牛奶的手上,甘小雨动作一停,转过头来看他,本来还迷迷糊糊的表情一下子就清醒了。
他像个被窥探的小霸王,质问道,“你偷看我?”
顾即眨巴了下眼睛,这算偷看吗,好像不是很算,自从作业本那件事以后,顾即就对甘小雨没什么好感了,这次也不想和他争论,吸吸鼻子说,“没有,我要去上学。”
甘小雨好像这才反应顾即已经几天没有去上学了,又想到什么,眼神一下子变得惊恐起来,顾即猜他应该是看见自己被男人打的场面了,不由得有些骄傲,他被打都没有怕,甘小雨只是看一看就怕了。
自己比甘小雨要勇敢,他为这个发现而觉得扬眉吐气。
甘小雨看了他一会,突然快步走过来,顾即以为他要打自己,硬着头皮站在原地,没想到甘小雨却是一把将手中的玻璃杯塞到自己手里,恶狠狠的瞪着他,“我不想喝,你帮我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