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华_分卷阅读_233
  皇帝也笑了:“她还不是为了安郡王。朕偏偏不赏!”
  杜内监继续陪笑:“那蒋家要办喜事,皇上赏不赏呢?”
  皇帝这下真被他逗笑了:“才说要叫那丫头改回陈姓,朕还赏什么?罢了,虽说不同姓,到底也做过几年的姐妹,朕就赏点好了。”
  杜内监忙道:“奴婢记得郡王妃爱穿红色,首饰也喜欢鲜亮的颜色……”
  皇帝抬腿又给他一脚:“究竟朕是要赏谁?”
  杜内监也不躲,又挨了第二脚,陪笑道:“管是赏谁,反正喜事总要赏些鲜亮的东西才是。”
  皇帝哈哈笑起来:“这话你竟说对了。既这么着,你就去备办吧。”
  杜内监忙答应了。皇帝眼睛仍旧望着远处,淡淡地道:“她回来也好,诊一诊脉,说不定能看出什么端倪来。再者有她在,盈儿也放心些。”
  这话仿佛是自言自语,杜内监就不好接话了,心里却想着:陆宝林现今的地位的确是不比从前了,皇上竟能想到郡王妃回来能让她放心,这话乍听没什么,但细细想来,却是有些变化在里头了……
  杜内监办事的速度向来很快,尤其是给皇帝办事,那更是利索。第二天,让蒋燕华改姓回陈的口谕就送到蒋锡家里了。
  “蒋药师——”来传谕的不是杜内监,而是明光殿一个二等的内监,说起话来满面堆笑,“皇上听说贵府二姑娘本是姓陈的,虽说蒋药师有五年抚养之恩,但到底血脉之亲不可分离,在闺中时也就罢了,如今二姑娘要出嫁,还是以复原姓为宜。不然若被外人说蒋药师夺人子女,这——安郡王妃那边也不好听呢。”
  蒋锡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虽然对蒋燕华失望,但他还真没想过让蒋燕华改回陈姓,那好像是要把她从蒋家赶出去似的。再说这是件小事,怎么就值得皇帝还专门派了人来说呢?
  内监看蒋锡略有些茫然,暗想宫里果然说得不错,蒋药师此人厚道有余机变不足,便又笑道:“蒋药师想也知道,郡王妃现今在西北名声显赫,这世上总不乏有些嫉贤妒能的人,恨不得鸡蛋里也挑出骨头来……”
  一说到桃华,蒋锡马上就觉得自己明白皇帝的意思了:“是,皇上思虑周全,这婚书自然要改正过来。”原本的婚书上写的是蒋氏燕华,父祖都是蒋家人,现在都要改过来了。
  内监笑眯眯走了,蒋家却乱了套。
  “让我改姓陈?”蒋燕华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是皇上的旨意?”皇上怎么会管这种小事?
  曹氏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是宫里来的人说的。不是让你改姓,是复姓。你原本就姓陈的。”
  “我才不要姓陈!”蒋燕华直跳起来。姓陈的时候她过的是什么日子,就是化了灰也记得清清楚楚!好容易后来改姓了蒋,过上了好日子,现在又要改姓回陈,那以后的日子是不是也要再过回从前?
  曹氏也并不想让女儿改姓,但这是皇帝的意思,难道还能抗旨不成:“其实姓蒋姓陈也都一样,你爹爹仍旧会给你那些嫁妆,皇上还派人来赏了些东西呢。”有一副金头面,是宫里的手艺,放在嫁妆里极有面子的。
  蒋燕华隐约地觉得这不一样,但是一时又说不出什么来。近来刘之敬的腿已经好了,在跟着蒋钧忙碌准备种痘事宜。大约因为成亲日期改变的缘故,刘家近来态度也十分亲热殷勤,一切似乎都很好。
  “但是皇上怎么会想起这点小事来……”唯一让她觉得不对的就是这里。
  说到这个曹氏倒知道:“说是怕有人议论你爹爹挟恩夺他人之女,也影响你姐姐的名声。”
  “说到底,还是为了姐姐……”蒋燕华喃喃地道。所有人都是为了姐姐,她越是身居高处名声赫赫,就越有人替她想得周到。将来,总有一天她也要过上这样的日子,一定要!
  ☆、第178章 归来
  说实在的,桃华并不是很想回来参加蒋燕华的婚礼。
  西北的事情,不说个百废待兴,也还有好多事要做呢。原本她以为蒋燕华按原计划应该在二月里成亲,那时西北战事未了她根本不能分身,正好就不必回去了。没想到刘之敬腿这一断,倒把婚期又延误了,现在仗已经打完,她还真没了不回去的理由。
  “你若不想回去就罢了。”沈数对蒋燕华的婚礼也毫无兴趣,“只说西北这里种痘之事未完,走不开就是了。”
  “我是怕你的伤不好。”桃华仔细替他手臂裹好绷带,皱着眉头,“你也实在太大胆了!”竟然想出拿假粮草引诱北蛮人的法子。
  沈数不很在意地抬了抬手臂,嘿嘿一笑:“自然是有万全之策的。”
  桃华沉下脸:“这世上永远没有万全之策!”尤其是仗,战局瞬息万变,哪有什么万全的事儿?
  沈数眼看妻子的脸色阴了下来,连忙敛起笑容:“是是,不过我仔细算过,有舅父在,便是有什么变动也不为大事。表兄那边虽未告知,但素有默契,定然也会及时出兵的。”
  桃华叹了口气:“我不是说——罢了,只是这世上并无万全之事,你务必自己小心。”
  这一仗的确打得不易,北蛮就像一群饿急了的狼,拼命也想在边关啃下一块肉来。虽然定北侯指挥若定,未让他们讨到半点好处,然而战事僵持,死伤的人也是越来越多。沈数这个计划其实是最好的,用假粮草吸引了食不果腹的北蛮人,将其引到山谷之中,两面合围。而镇守青州城的殷骏则及时出兵截住了北蛮的后援,打了一场漂亮的歼灭战,令北蛮折损了将近三分之一的人马,只得狼狈退兵,回到了草原深处。
  虽说是歼灭战,但困兽犹斗,更何况北蛮素来就以恶狠剽悍闻名,在身陷绝境之时更是拼命,可算得上一场实打实的硬仗。沈数身先士卒,除了有七八处皮肉小伤之外,就是左臂被人砍了一刀,缝了十五针。
  桃华到这会儿才算体会了军嫂这行当的不易之处。她不能说沈数做得不对,可是眼看着人浑身是血地回来,当时简直吓得她心脏都要停跳了,直到看见沈数还能冲她笑,一颗已经跳到了喉咙口的心才落回原处。
  其实当时她特别想操起个什么东西暴打沈数一顿的,然而最终能做的也不过是给他仔细清创,然后让丁郎中来缝合伤口,并且庆幸这伤并不致命,也不会落下什么后遗症。
  沈数窥探着桃华的脸色,小心地陪着笑脸:“我下回定然先跟你商议。”制订计划的时候他真的没想到桃华,还是制定完毕之后想起自己已经不是孤身一人无牵无挂了,然而那会儿他哪还敢去跟桃华告别,悄没声地就带着兵溜了。
  桃华叹了口气:“军机大事,怎么跟我商议得着。我也知道你不是轻敌冒进的人,不过白叮嘱几句……总之,记得还有人等你回来就行了。”
  前世她偶尔有空闲看点肥皂剧的时候,“有人等你回来”这句话出镜率是颇高的,当初只觉得矫情牙酸,现在事情真落到自己头上,才知道这句话里有多少无奈,多少希望,多少深情。
  以前总听说“医者不自医”,这个不自医不仅包括自己,也包括自己的家人。从前她不信,觉得自己的脉相可能把不准,家人的怎么能把不准呢?直到沈数受伤,她清创的时候手都是抖的,才算是信了。
  两世为人,沈数已经超越蒋锡,成了她最心之所系的人,毕竟蒋锡不必冲锋陷阵,远没有沈数要承担的危险。
  “我知道了。”沈数亦曾经听见过定北侯夫人这样对定北侯说过话,也听过冷氏对殷骏说过类似的话,而两个男人都只是笑笑,打着哈哈把这句话混了过去。当时他还曾在心里悄悄批评过,然而轮到自己的时候,才知道这句话的沉重根本让人不敢去应诺,千万句话在舌尖滚过,也不过只说得出这四个字而已。
  桃华无端地觉得眼睛微微有点发酸,连忙低下头去装做替他系衣扣,换了个话题:“其实回京城也不是不行。西北这边,种痘有符老郎中,救护队有丁郎中父子,倒也不必我在。倒是京城那边,倘若皇上要将种痘推行于天下,我还真得去看看。”老实说这事儿交给蒋家她本来觉得挺好,然而蒋钧竟然用了刘之敬,这可就有点不大对劲。
  这一仗打下来,丁郎中在军营之中俨然已经成了众人景仰的人物了。再说起他做了八年兽医的事儿,人人都只会说他忍辱负重,在不能行医的时候仍旧坚持钻研医术,所以才能在救护队中救了这么多人!
  在医务区重病房里的伤兵,几乎都是丁氏父子救治的,现在一说起来,个个都是一脸敬服的模样。尤其是那个肚子上被砍了一刀,肠子都流出来一截的兵士,见人就喜欢把衣裳揭开,让人看他肚子上那一条巨大蜈蚣般的伤口,并且一脸庆幸地说这是救护队将他抬了下来,由郡王妃清洗创口,丁郎中亲自缝合的。
  巧得很,这个军士姓王,单名也是一个立字。他是本次战役之中存活下来的受伤最重的人,若是从前,依他这个伤势是必死无疑。事实上就是这一次,有一个跟他一样肠子流出的伤兵就是在诊治之中死去的,所以王立自觉福大命大,颇有几分庆幸,恨不得逢人就说:一则说自己有福,二则说丁郎中医术超群,三则说郡王妃组建救护队功德无量。真是活广告。
  “我可听说,那个陈立现在憋屈得很?”沈数在医务区也住了两天院,自然听说了不少事,“你叫人打了他十军棍,现在人人都说打得好。”
  一样是名字里有个立字,一样都被众人瞩目,陈立如今的境遇可跟王立是截然不同了。之前他为殴打丁郎中而挨了十军棍,还有些人私下里觉得他有些受了委屈,可这一场仗打完,丁郎中瞬间身价倍增,他自然就落不到好了。
  桃华一本正经:“我可没叫人打他,他是违反军纪才挨打的,没我什么事儿。我一个郡王妃,怎么能管得到军中之事呢。”
  沈数失笑:“对对对,他是违反军纪,该打,与王妃毫无关系的。”
  桃华推了推他:“你可别笑。这种传言不是什么好事儿。虽说你在西北这些年,舅父带着你在军营之中历练,真要掌兵你也不差什么。可说起来西北军理应归定北侯统帅,你一个郡王没有朝廷旨意是不该插手兵权的。更不必说我一介女子,若是借着郡王妃的名头就把手伸到军营之中,传出去平白给你添了把柄。”
  沈数一时还真没想到这个。这次桃华的救护队几乎是一战成名,他正觉得骄傲呢,对这个传言也就没深想。此刻经桃华这么一说,才沉吟起来:“你说得有理。”否则桃华当时也不必通过执法军士给陈立这个教训了。
  “我这就着人去处置一下。”在西北有这传言也就罢了,若传到外头去的确是个把柄。
  “嗯。”桃华点头,“别人不说,于家可肯定虎视眈眈等着捉你的把柄呢。对了,说起来,于铤怎么样了?”
  “他?如今化名俞挺,进了前锋营预备队了。”前锋营是出名的敢打敢拼不怕死,于铤也是在这一仗中表现出色,才能进了那个地方,“他的武艺学得不错,只是临阵经验差些,还要再磨练磨练。”
  这也是自然之事。这些官宦子弟纵然能延请到好的武功师傅,但那与白刃相接的阵前厮杀终究不同,于铤弓马不错,然而花架子却也免不了,还要在预备队里好生训练训练呢。
  “那还不错。于家出了这么个人才,也算难得。”
  “于家——”沈数轻轻一笑,“快败了。”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啊。”
  沈数笑着摇头:“以利合者,迫穷祸患害相弃也。于家当初起得太快,缺乏根基,这些年喧赫一时,也是借着宫里两任皇后的势。眼下皇后无子,偏偏又不会早早下手布置——于阁老这棵大树若是倒了,那些姻亲故旧只怕也就作猢狲散了。”
  当初太后也是无子,但她早早就将今上养在膝下,又从于家女中物色人选成为皇后,于家之势不但未减反而更盛。而现在皇后年近三十,手里却连个皇子都没有。如此一来,即使她现在开始布置此事,于家再出个皇后至少也要十五六年,于阁老能撑得了这么久吗?
  “皇上多年忍耐,终于等到机会了。”养得于家全族上下都觉得富贵绵长,只要坐享就行了。到底不是什么根基深厚的人家,乍一得意便失了本心,不过两代帝王而已,于家竟就没有几个出色的子孙了,若不是于阁老多年来又是联姻又是取门生,于家怕是早就垮了。
  “你说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也是对的,可这百足之虫若是早从里头烂了起来,还有什么不僵的呢?”
  桃华那句话其实是想起了前世看过的《红楼梦》,现在想想,于家跟贾家还真是有那么点儿相似,又或许世上事总是大同小异的,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家族,只要自己不思上进,早晚是要完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