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花哥逆袭_分卷阅读_31
沈微夏不是天生的演说家,相反,他口才平平,但是今天的这一番演讲,说的全是心里话,说出了员工们的心声,说出了大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说出了他对这些人的感谢,说出了大家对未来的展望。
比起那些浮夸的发言,朴实的话语有时候因为让人感觉更加真实,反而更具有感染力,特别是在众人眼里,他从不空口说承诺,是个言行合一的人,而过去一年,他的确让大家觉得,他是一个好老板。
因此,在他的发言过程中,不少人流下了感动的热泪,因为人人都有一颗向往未来,追求美好生活的心。
沈微夏的发言之后,就是各个小组的表演时间了。为了这一次的年会,大家都拼命地挤出时间排练节目。
尽管他们的表演说不上专业,但有一句话说得好,态度决定一切,因为他们认真的态度,给这场表演增添了许多亮点,博得了一阵又一阵的掌声。
沈微夏甚至觉得这是自己看过的最好的一场舞会,比电视上那些大规模的正式表演来得更精彩。看着舞台上活跃着的生命,沈微夏也被他们感染了,整个人感受到的,只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快乐。
这是他从前那个“高高在上”,“超凡脱俗”的他从未感受过的,在不知不觉间,他慢慢变得和大家一样,能够感受到别人的欢乐,别人的悲伤,不再孤高自傲,不再与世隔绝。
显然年会的最高潮不在这儿,看完表演,到了吃饭的时间,就是在这个时候,由沈微夏带着老田亲手递给大家的一个红包。
“药膳馆能走到今天,和你的努力分不开,希望我们明年能让药膳馆更上一层楼。”
这是沈微夏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因为他是真心觉得,没有大家的努力,药膳馆取得这么大的成就。这样好的结果,不是他一个甩手掌柜能创造的,和每一个员工的努力分不开。
也正是他的这种想法,让今年的红包包得特别厚。每个人在接到红包时,面上都绽放了大大的微笑。
对于普通员工来说,今年的红包分为两个档,第一档数目很少,但是金额特别高,是给那些表现特别突出的员工的。
而他们的努力,其他人也都是有看见的,见到这些人被鼓励,其他人的积极性只会更强,都会向他们学习,争取明年也拿个大奖。
而由于早在这次之前,老田就故意放出了风声,说明年红包制度将改革,等级增加,按大家的表现来分配,就是表现达不到最优秀的那一档,也会有与众人表现相匹配的奖励,这样一来,大家的积极性就会更加提高。
各负责人除了和大家一样的厚实的红包外,还有一个小小的文件袋,里面装的正是药膳馆的期权。
尽管药膳馆不会像那些公司一样上市,然后给大家分股票,但沈微夏自有一套让大家更积极工作的办法,那就是分发期权。
期权约等于股票,大家凭着手里的期权,可以在年终拿到药膳馆收入的分红,尽管沈微夏这一回分发的并不太多,但凭着药膳馆的收入,来年给他们带来的财富绝对是不小的一笔收入。
最关键的是,这一回的是免费的。
尽管药膳馆往后也会对员工出售期权,但它的买入价格也是不低的,不过,比起大家将钱存入银行,期权显然是个更好的选择。
而因为这分红与药膳馆的收益直接挂钩,所以,在手里期权数目一定的时候,想要拿到更多的钱,唯一的办法就是让药膳馆创造更多的财富。
正是因为沈微夏的这些举措,一场年会下来,大家的工作积极性更高了,只觉得自己的身上有使不完的劲,更是一心盼望着明年药膳馆的生意能更加红火,药膳馆的存在能够长长久久。
所谓的上下一心,说的大概就是这种状态。
大概这也是为什么尽管邓恒觉得他不够精明,却能成大事的原因,只要有能人提点着,他这样不糊涂,听得进劝,又温和的老板,最是员工喜欢的,也是合作者喜欢的。
药膳馆赚了钱,他拿出了一大笔分给大家,尽管他完全可以像别的地方一样,给个小小的红包意思意思就可以,但他就是这么做了,将药膳馆的收益,分了一部分给大家。
短期来看,看起来沈微夏损失了一笔不小的资金,似乎吃了个很大的亏,在很多人看来,根本就是不精明的表现,但他收获的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人心。大家都信服他。
他对药膳馆管得实在不多,但几乎所有的员工,都认为他是个好老板,都真心的拥护他,这是其他地方很难见到的。
员工跳槽只有两点,一是钱给的不够,二是做得不开心,在沈微夏这儿,这显然是不存在的。现在他开的只是个小小的药膳馆,这种影响还不明显,但当他要撑起一个大的公司的时候,人心,就是最关键的因素。
只有得到了别人的真心拥护,他才能做得好,走得远。
大家都不笨,一个人太精明,别人在他那看到的只有算计,一定会小心防备着他。而像沈微夏这样,一眼看过去就很简单的人,大家都会对他很放心,不担心他会使出什么阴谋诡计。这就是所谓的吃亏是福。
因为对方的纯粹,人人都觉得自己会占便宜,都愿意和他合作,都愿意相信他是个老实人。
他邓恒占的是长相上的优势,本来就看起来很老实,再加上故意的一些举动,才让众人觉得他是个老实人,但他别人都会想,能做到现在的地位,他怎么可能是个真正老实的人。
而他沈微夏不同,他完全是真实的,天然的,让人一眼就能看到底的纯粹,这样的人,很容易就能得到别人的信任。
只要有人偶尔在关键点上提点他几句,看起来会吃亏的沈微夏,其实到最后,根本就没有吃亏,反而能取得很大的成就,因为,他获得了大家的信任,他占领了市场。显然有卓少和沈懿一路护航,他从不缺少正确的指引。
当市场的蛋糕只有那么大的时候,怎么分才是最决定成败的,大家都愿意把自己的一份交到沈微夏手中,他的市场就大了,对于做买卖的人来说,有了市场,还有什么要发愁的呢?
一个人的缺点,从来不是绝对的,在另外的时候,它甚至可能会变成某种优势。一直不利的存在,可能只是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途径。所以面对一些无法修补的缺憾,自怨自艾是最不好的态度,而要像重生后的沈微夏那样,找到了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让劣势转变为优势。
不过,此时的沈微夏正忙着给大家分发红包,尚未意识到,这个良好的开端,已经在预示着他未来会取得的成就。
☆、43
年会上的酒,显然不是沈微夏发发红包就能躲过去的,因为沈微夏这个老板深得人心,大家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来表达谢意,只好用z国最传统的方法——敬酒,来表达内心感激的心情。
“老板,我也不会说啥,实在感谢您给了我们这么好一个工作环境,真的谢谢您,我干了,您随意!”
说话的胖子是店里的厨师,这个平时看起来特别憨厚的厨子,这时候已经喝得有一点面色发红了。
他本是个五星大酒店的主厨之一,为人憨厚老实,和从前的沈微夏一样,痴迷于做出各种美味的料理,没太多心眼,也不大会讨好人。因此在原来的酒店换了主管后,就因为一些事被挤了出来。
他自觉来了沈微夏这店里,再也不用像从前那样去猜别人的心思,可以真正地去做好每一道菜,比起从前要快活很多,而且这里的福利待遇又好,因此对沈微夏能提供这样一个好的平台特别感激。
“也谢谢你的努力工作。”沈微夏笑着说。
像厨师这样对沈微夏心存感激的实在太多了,因此一场年会下来,饶是沈微夏酒量不错,也喝得有些晕晕乎乎的。
年会散场,老田安排了ktv唱歌的包间,大部队转道杀往本城最豪华的ktv,这地方的消费之高,导致他们寻常也是没有机会来的。
其实这里的一点消费,对沈微夏来说,根本算不了太多,但把店里的员工请到这里来消费,让他们觉得倍有面儿,这对沈微夏来说,就是值得的。
不过沈微夏没跟他们去ktv,因为原主有一个坏习惯,那就是喝醉了酒一定要找美男陪睡,小小夏亢奋得很。也正是因此,自打接收了原主的记忆,知道原主这些个乱七八糟的习惯,沈微夏平常都不敢多喝酒,就怕身体不受控制,在外边乱来。
只是今天,心情很好的他一个没注意,还是多喝了些。好在这些坏毛病和人的精神状态也有关系,这坏习惯传到了他这儿,他虽然精神也是极度亢奋,但心里还记得现在是个什么状态,并不会像原主那样胡来,只乖乖地跟着来接人的卓少回家。
只是才被卓少扶着进门,回到自己家,那熟悉的安全感,让沈微夏那强撑着的清醒终于消散了。
于是心里仅剩的那一丝清明也没了的他,立马化身诱受,这迅速的转变着实让卓少惊艳了一回。
美色当前,卓少也不客气,狠狠地享受一回无比主动妖冶的沈微夏。
沈微夏骑在卓少身上,一脸的沉醉,他本就容貌生得好,只是平时脸上也不见有多少表情,虽然这模样让他看起来很有两分精明干练,但那绝美的容貌却是没有凸显出优势来。但这一回,酒醉让他没了那些束缚,充分展示了自身的美。
尽管卓少爱惨了他那隐忍的模样,但这偶尔出现的妖冶的模样,也让人移不开眼。
一脸餍足的卓少在替人收拾干净后,静静地坐在床边,看着躺在床上一脸沉静睡颜的沈微夏,心里琢磨着下一回再不能让他在外边喝太多酒了,不然要出事的。
不过两个人在家的时候,倒是可以试着把人灌醉了,偶尔让他展示一下不一样的一面,这感觉也不错。想到这,卓少嘴角勾起一抹坏坏的笑。小白兔又被大灰狼盯上了。
到了晚上七八点的时候,昏昏沉沉的沈微夏终于有转醒的迹象了。他是被饿醒的,中午敬酒的人太多,一波又一波的人朝着他涌来,让他就没什么机会坐下来安心吃口饭,睡眼迷蒙中闻到阵阵的香味,再没比这更吸引人的了,很快沈微夏就揉着酸软的腰肢坐了起来。
“醒了,身上还好么?”守在旁边看书的卓少见他醒来,放下书走了两步,坐到了床沿。
沈微夏脸色一红,显然想起了下午的时候自己的表现。
有时候记忆力太好,脸皮太薄,也是一件非常郁闷的事,否则他就可以镇定自如地装失忆了。
“嗯,还好。”
卓少的事后清洁一向做得好,沈微夏就是中途昏睡过去,醒来后也不会太难受。只是这一回,他有些没控制住自己,才有些担心弄伤了对方。
“那就起床吧,阿姨刚做好饭。”
尽管卓少很想为爱人做一顿爱心晚餐,但尝试了一下后还是放弃了,理由依旧是那句,术业有专攻。他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没有这方面天赋的。
晚上王思明没有回来,据说是温如玉病了,因为温如玉没人照顾,他晚上就不回来了。
原来,这温如玉今天又去王思明公司,试图挑明了,结果报仇不成,反倒再次被王思明吃个干净。这样的场景三两天就要上演一回,只是今天温如玉本就受了些风寒,再被王思明这么折腾了一回,一下就发起烧来。
这阵子沈微夏忙得厉害,根本没空去管这些八卦消息,卓少虽然明白,也不是爱谈论八卦的人,因此他一直都不知道。知道这会儿,从卓少这听到他们俩在一起的消息后,终于想明白,那天看见温如玉觉得古怪的原因了。
感情这两朵奇葩那个时候就凑到了一起!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还有,那王思明真的会照顾人么?
看着沈微夏脸色一变一变,卓少捏了捏他的脸道,“好了,你就别提他们担心了,只要思明会叫买卖,会烧热水就够了,再说了,这世界上还有一种叫做保姆的存在。”
卓少才不会说,电灯泡不在什么的实在太爽了。不然今天下午,他也没法在客厅里,就品尝了一回,美味可口的,名叫沈微夏的草莓蛋糕。
“嗯,明天中午我让人给温如玉送点药膳过去。”
尽管那温如玉不太讨喜,但对方是王思明的男朋友,他们之间关系总不能太差,之前两人隐隐还有些矛盾,总要有人先提出和解的态度。
而由自己迈出这一步,对沈微夏来说,从来不是什么丢面子的事。就是这种纯真,让他和千千万万个,不那么惯于人际关系的人比起来,要可爱得多。
“也好。”卓少点了点头。
过了一会儿,沈微夏将昏昏欲睡的小豆豆送到保姆手中,两人重新回到客厅,窝在一起看了会电视,广告时间卓少突然问道,“我明天就得回爷爷那了,你打算什么时候回沈家?”
新年临近,正是各家团聚的时候,可是他们却不得不分离。
这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一个新年,在这一年里,他不光收获了爱情,还有他最可爱的儿子小豆豆。尽管卓少很想让他们这个小家庭,一家人聚在一起过个新年,但现在的时机还不对。他们还有太多事要做,更要为了未来隐忍。
沈微夏要趁着这个机会,争取到沈懿的原谅,而他也要为了他们的爱情,借着新年的机会,去和更多的人接触,让自己的关系网变得更牢靠。
毕竟对做政治的来说,过年最是个紧要的关头,各种人情的走动都会在这个时候,而卓家作为本城中极为显赫的家族,比起寻常人家,往来的人情更是要多得多。
从腊月二十开始,一直到年后,都有无数人往来,因为前面人比较少,所以他并没有急着回去,只是他已经拖了一阵了,再多却是不能了。所以卓少明天就得回卓家。
尽管理智上知道这是正常的,是必须经历的,但情感上依旧有些不愿意接受,和沈微夏在一起久了,比起从前那个完全用理智控制自己行动的卓少,他也变得越来越有人情味儿。
“我前几天跟妈妈打过电话了,她那个时候就让我回去,说爸爸已经原谅我了。不过爸爸还是不肯接我电话,我也拿不准,今天早上她又打电话来跟我说,让我明天一早就带着豆豆回去,并跟我保证,爸爸不会把我赶出来。”
最近一段时间,卓少一直陪在身边,明天对方要离开一阵了,沈微夏只想着这样一来,家里一下就冷清了,也不想在这呆着,便预备着带了豆豆回家。
不过对于沈母说话的可靠性,沈微夏深表怀疑,毕竟沈父那就是块爆炭,而且打起人来一点也不讲求情面。不过,马上就要过年了,是时候该回去了。
“嗯,也好,药膳馆那边的事也差不多了,你趁着这段时间多陪陪伯父和伯母,尤其让小豆豆在伯父眼前多出现。他虽然看起来不喜欢小豆豆,但是,没有老人是不喜欢孙孙的。尤其沈家这么多年没有听见小孩的哭声了。”
“嗯,爸爸其实是喜欢豆豆的,只是他有点,呃……”沈微夏实在不知该怎么去形容对方。
“伯父的性格是这样,所以会有这种矛盾的情绪。”
“是啊,上次把豆豆带回去,爸爸看都不肯看他一眼,不过听妈妈说,她每次看小豆豆照片的时候,爸爸若是有空,就会凑旁边跟着一起看,但妈妈若是把照片递到他手里,他就一定要扔回桌上。”
沈微夏无奈地摇摇头,就是因为沈懿别扭成这样,他才担心啊,怕他明明心里想要把他们留下,却做出了相反的举动,把人给扫地出门了。
若是旁的人,有这些动作那就是和解的预示了,可是在沈父那,不论他有多少这样的动作,打骂从来就不会少,沈微夏去了,呆不了多久就会被赶出家门。
最重要的是,若是想耍耍赖不走,不光对方的拐杖上来招呼了,甚至还喊着要让家里的下人来赶,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就是偶尔的几次,沈微夏带着小豆豆去了,等到沈懿回来,他虽能多呆一会儿,但也就那么一会儿,用不了多久,父子俩又被扫地出门了。
“你要往好的方面看,至少他是很喜欢小豆豆的,也很关心你。也正是因为这些,这一回他不会赶你出来的,因为他绝对不会让你一个人在外边过年,伯母这回电话,估计传达的也是他的意思,这是他最大程度的示好了。”
“嗯,希望是这样吧,反正这一回他就是赶我,我也不走了,这是最好机会,不然下次再让他承认小豆豆,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我每天给你电话。”卓少亲了亲怀里的人。
“好的。”沈微夏回吻对方,明明只是短暂的别离,心里却那么的舍不得。
第二天一早,在卓少去上班后,沈微夏便开始收拾小豆豆的东西。尽管一直以来都是保姆在照顾小豆豆,但只要有时间,沈微夏还是愿意亲手去做这些事情。
保姆本就是沈家派过来的,沈微夏这回离开,她们也跟着一起过去照顾小豆豆,东西有些多,家里又派了辆车过来接。
和往常一样,沈懿这个点并不在家,沈家完全是沈母的天下,沈微夏一点也不担心被赶出来。也正因此,他才会早早地就过来,这样等他们父子俩安定下来,就是沈懿回来了,他也已经足够应对了。
“少爷,您来啦,夫人正在屋里等您和孙少爷呢。”管家张叔早就从沈母那儿得知沈微夏要回来,早早地侯在了门口。
比起那些浮夸的发言,朴实的话语有时候因为让人感觉更加真实,反而更具有感染力,特别是在众人眼里,他从不空口说承诺,是个言行合一的人,而过去一年,他的确让大家觉得,他是一个好老板。
因此,在他的发言过程中,不少人流下了感动的热泪,因为人人都有一颗向往未来,追求美好生活的心。
沈微夏的发言之后,就是各个小组的表演时间了。为了这一次的年会,大家都拼命地挤出时间排练节目。
尽管他们的表演说不上专业,但有一句话说得好,态度决定一切,因为他们认真的态度,给这场表演增添了许多亮点,博得了一阵又一阵的掌声。
沈微夏甚至觉得这是自己看过的最好的一场舞会,比电视上那些大规模的正式表演来得更精彩。看着舞台上活跃着的生命,沈微夏也被他们感染了,整个人感受到的,只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快乐。
这是他从前那个“高高在上”,“超凡脱俗”的他从未感受过的,在不知不觉间,他慢慢变得和大家一样,能够感受到别人的欢乐,别人的悲伤,不再孤高自傲,不再与世隔绝。
显然年会的最高潮不在这儿,看完表演,到了吃饭的时间,就是在这个时候,由沈微夏带着老田亲手递给大家的一个红包。
“药膳馆能走到今天,和你的努力分不开,希望我们明年能让药膳馆更上一层楼。”
这是沈微夏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因为他是真心觉得,没有大家的努力,药膳馆取得这么大的成就。这样好的结果,不是他一个甩手掌柜能创造的,和每一个员工的努力分不开。
也正是他的这种想法,让今年的红包包得特别厚。每个人在接到红包时,面上都绽放了大大的微笑。
对于普通员工来说,今年的红包分为两个档,第一档数目很少,但是金额特别高,是给那些表现特别突出的员工的。
而他们的努力,其他人也都是有看见的,见到这些人被鼓励,其他人的积极性只会更强,都会向他们学习,争取明年也拿个大奖。
而由于早在这次之前,老田就故意放出了风声,说明年红包制度将改革,等级增加,按大家的表现来分配,就是表现达不到最优秀的那一档,也会有与众人表现相匹配的奖励,这样一来,大家的积极性就会更加提高。
各负责人除了和大家一样的厚实的红包外,还有一个小小的文件袋,里面装的正是药膳馆的期权。
尽管药膳馆不会像那些公司一样上市,然后给大家分股票,但沈微夏自有一套让大家更积极工作的办法,那就是分发期权。
期权约等于股票,大家凭着手里的期权,可以在年终拿到药膳馆收入的分红,尽管沈微夏这一回分发的并不太多,但凭着药膳馆的收入,来年给他们带来的财富绝对是不小的一笔收入。
最关键的是,这一回的是免费的。
尽管药膳馆往后也会对员工出售期权,但它的买入价格也是不低的,不过,比起大家将钱存入银行,期权显然是个更好的选择。
而因为这分红与药膳馆的收益直接挂钩,所以,在手里期权数目一定的时候,想要拿到更多的钱,唯一的办法就是让药膳馆创造更多的财富。
正是因为沈微夏的这些举措,一场年会下来,大家的工作积极性更高了,只觉得自己的身上有使不完的劲,更是一心盼望着明年药膳馆的生意能更加红火,药膳馆的存在能够长长久久。
所谓的上下一心,说的大概就是这种状态。
大概这也是为什么尽管邓恒觉得他不够精明,却能成大事的原因,只要有能人提点着,他这样不糊涂,听得进劝,又温和的老板,最是员工喜欢的,也是合作者喜欢的。
药膳馆赚了钱,他拿出了一大笔分给大家,尽管他完全可以像别的地方一样,给个小小的红包意思意思就可以,但他就是这么做了,将药膳馆的收益,分了一部分给大家。
短期来看,看起来沈微夏损失了一笔不小的资金,似乎吃了个很大的亏,在很多人看来,根本就是不精明的表现,但他收获的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人心。大家都信服他。
他对药膳馆管得实在不多,但几乎所有的员工,都认为他是个好老板,都真心的拥护他,这是其他地方很难见到的。
员工跳槽只有两点,一是钱给的不够,二是做得不开心,在沈微夏这儿,这显然是不存在的。现在他开的只是个小小的药膳馆,这种影响还不明显,但当他要撑起一个大的公司的时候,人心,就是最关键的因素。
只有得到了别人的真心拥护,他才能做得好,走得远。
大家都不笨,一个人太精明,别人在他那看到的只有算计,一定会小心防备着他。而像沈微夏这样,一眼看过去就很简单的人,大家都会对他很放心,不担心他会使出什么阴谋诡计。这就是所谓的吃亏是福。
因为对方的纯粹,人人都觉得自己会占便宜,都愿意和他合作,都愿意相信他是个老实人。
他邓恒占的是长相上的优势,本来就看起来很老实,再加上故意的一些举动,才让众人觉得他是个老实人,但他别人都会想,能做到现在的地位,他怎么可能是个真正老实的人。
而他沈微夏不同,他完全是真实的,天然的,让人一眼就能看到底的纯粹,这样的人,很容易就能得到别人的信任。
只要有人偶尔在关键点上提点他几句,看起来会吃亏的沈微夏,其实到最后,根本就没有吃亏,反而能取得很大的成就,因为,他获得了大家的信任,他占领了市场。显然有卓少和沈懿一路护航,他从不缺少正确的指引。
当市场的蛋糕只有那么大的时候,怎么分才是最决定成败的,大家都愿意把自己的一份交到沈微夏手中,他的市场就大了,对于做买卖的人来说,有了市场,还有什么要发愁的呢?
一个人的缺点,从来不是绝对的,在另外的时候,它甚至可能会变成某种优势。一直不利的存在,可能只是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途径。所以面对一些无法修补的缺憾,自怨自艾是最不好的态度,而要像重生后的沈微夏那样,找到了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让劣势转变为优势。
不过,此时的沈微夏正忙着给大家分发红包,尚未意识到,这个良好的开端,已经在预示着他未来会取得的成就。
☆、43
年会上的酒,显然不是沈微夏发发红包就能躲过去的,因为沈微夏这个老板深得人心,大家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来表达谢意,只好用z国最传统的方法——敬酒,来表达内心感激的心情。
“老板,我也不会说啥,实在感谢您给了我们这么好一个工作环境,真的谢谢您,我干了,您随意!”
说话的胖子是店里的厨师,这个平时看起来特别憨厚的厨子,这时候已经喝得有一点面色发红了。
他本是个五星大酒店的主厨之一,为人憨厚老实,和从前的沈微夏一样,痴迷于做出各种美味的料理,没太多心眼,也不大会讨好人。因此在原来的酒店换了主管后,就因为一些事被挤了出来。
他自觉来了沈微夏这店里,再也不用像从前那样去猜别人的心思,可以真正地去做好每一道菜,比起从前要快活很多,而且这里的福利待遇又好,因此对沈微夏能提供这样一个好的平台特别感激。
“也谢谢你的努力工作。”沈微夏笑着说。
像厨师这样对沈微夏心存感激的实在太多了,因此一场年会下来,饶是沈微夏酒量不错,也喝得有些晕晕乎乎的。
年会散场,老田安排了ktv唱歌的包间,大部队转道杀往本城最豪华的ktv,这地方的消费之高,导致他们寻常也是没有机会来的。
其实这里的一点消费,对沈微夏来说,根本算不了太多,但把店里的员工请到这里来消费,让他们觉得倍有面儿,这对沈微夏来说,就是值得的。
不过沈微夏没跟他们去ktv,因为原主有一个坏习惯,那就是喝醉了酒一定要找美男陪睡,小小夏亢奋得很。也正是因此,自打接收了原主的记忆,知道原主这些个乱七八糟的习惯,沈微夏平常都不敢多喝酒,就怕身体不受控制,在外边乱来。
只是今天,心情很好的他一个没注意,还是多喝了些。好在这些坏毛病和人的精神状态也有关系,这坏习惯传到了他这儿,他虽然精神也是极度亢奋,但心里还记得现在是个什么状态,并不会像原主那样胡来,只乖乖地跟着来接人的卓少回家。
只是才被卓少扶着进门,回到自己家,那熟悉的安全感,让沈微夏那强撑着的清醒终于消散了。
于是心里仅剩的那一丝清明也没了的他,立马化身诱受,这迅速的转变着实让卓少惊艳了一回。
美色当前,卓少也不客气,狠狠地享受一回无比主动妖冶的沈微夏。
沈微夏骑在卓少身上,一脸的沉醉,他本就容貌生得好,只是平时脸上也不见有多少表情,虽然这模样让他看起来很有两分精明干练,但那绝美的容貌却是没有凸显出优势来。但这一回,酒醉让他没了那些束缚,充分展示了自身的美。
尽管卓少爱惨了他那隐忍的模样,但这偶尔出现的妖冶的模样,也让人移不开眼。
一脸餍足的卓少在替人收拾干净后,静静地坐在床边,看着躺在床上一脸沉静睡颜的沈微夏,心里琢磨着下一回再不能让他在外边喝太多酒了,不然要出事的。
不过两个人在家的时候,倒是可以试着把人灌醉了,偶尔让他展示一下不一样的一面,这感觉也不错。想到这,卓少嘴角勾起一抹坏坏的笑。小白兔又被大灰狼盯上了。
到了晚上七八点的时候,昏昏沉沉的沈微夏终于有转醒的迹象了。他是被饿醒的,中午敬酒的人太多,一波又一波的人朝着他涌来,让他就没什么机会坐下来安心吃口饭,睡眼迷蒙中闻到阵阵的香味,再没比这更吸引人的了,很快沈微夏就揉着酸软的腰肢坐了起来。
“醒了,身上还好么?”守在旁边看书的卓少见他醒来,放下书走了两步,坐到了床沿。
沈微夏脸色一红,显然想起了下午的时候自己的表现。
有时候记忆力太好,脸皮太薄,也是一件非常郁闷的事,否则他就可以镇定自如地装失忆了。
“嗯,还好。”
卓少的事后清洁一向做得好,沈微夏就是中途昏睡过去,醒来后也不会太难受。只是这一回,他有些没控制住自己,才有些担心弄伤了对方。
“那就起床吧,阿姨刚做好饭。”
尽管卓少很想为爱人做一顿爱心晚餐,但尝试了一下后还是放弃了,理由依旧是那句,术业有专攻。他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没有这方面天赋的。
晚上王思明没有回来,据说是温如玉病了,因为温如玉没人照顾,他晚上就不回来了。
原来,这温如玉今天又去王思明公司,试图挑明了,结果报仇不成,反倒再次被王思明吃个干净。这样的场景三两天就要上演一回,只是今天温如玉本就受了些风寒,再被王思明这么折腾了一回,一下就发起烧来。
这阵子沈微夏忙得厉害,根本没空去管这些八卦消息,卓少虽然明白,也不是爱谈论八卦的人,因此他一直都不知道。知道这会儿,从卓少这听到他们俩在一起的消息后,终于想明白,那天看见温如玉觉得古怪的原因了。
感情这两朵奇葩那个时候就凑到了一起!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还有,那王思明真的会照顾人么?
看着沈微夏脸色一变一变,卓少捏了捏他的脸道,“好了,你就别提他们担心了,只要思明会叫买卖,会烧热水就够了,再说了,这世界上还有一种叫做保姆的存在。”
卓少才不会说,电灯泡不在什么的实在太爽了。不然今天下午,他也没法在客厅里,就品尝了一回,美味可口的,名叫沈微夏的草莓蛋糕。
“嗯,明天中午我让人给温如玉送点药膳过去。”
尽管那温如玉不太讨喜,但对方是王思明的男朋友,他们之间关系总不能太差,之前两人隐隐还有些矛盾,总要有人先提出和解的态度。
而由自己迈出这一步,对沈微夏来说,从来不是什么丢面子的事。就是这种纯真,让他和千千万万个,不那么惯于人际关系的人比起来,要可爱得多。
“也好。”卓少点了点头。
过了一会儿,沈微夏将昏昏欲睡的小豆豆送到保姆手中,两人重新回到客厅,窝在一起看了会电视,广告时间卓少突然问道,“我明天就得回爷爷那了,你打算什么时候回沈家?”
新年临近,正是各家团聚的时候,可是他们却不得不分离。
这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一个新年,在这一年里,他不光收获了爱情,还有他最可爱的儿子小豆豆。尽管卓少很想让他们这个小家庭,一家人聚在一起过个新年,但现在的时机还不对。他们还有太多事要做,更要为了未来隐忍。
沈微夏要趁着这个机会,争取到沈懿的原谅,而他也要为了他们的爱情,借着新年的机会,去和更多的人接触,让自己的关系网变得更牢靠。
毕竟对做政治的来说,过年最是个紧要的关头,各种人情的走动都会在这个时候,而卓家作为本城中极为显赫的家族,比起寻常人家,往来的人情更是要多得多。
从腊月二十开始,一直到年后,都有无数人往来,因为前面人比较少,所以他并没有急着回去,只是他已经拖了一阵了,再多却是不能了。所以卓少明天就得回卓家。
尽管理智上知道这是正常的,是必须经历的,但情感上依旧有些不愿意接受,和沈微夏在一起久了,比起从前那个完全用理智控制自己行动的卓少,他也变得越来越有人情味儿。
“我前几天跟妈妈打过电话了,她那个时候就让我回去,说爸爸已经原谅我了。不过爸爸还是不肯接我电话,我也拿不准,今天早上她又打电话来跟我说,让我明天一早就带着豆豆回去,并跟我保证,爸爸不会把我赶出来。”
最近一段时间,卓少一直陪在身边,明天对方要离开一阵了,沈微夏只想着这样一来,家里一下就冷清了,也不想在这呆着,便预备着带了豆豆回家。
不过对于沈母说话的可靠性,沈微夏深表怀疑,毕竟沈父那就是块爆炭,而且打起人来一点也不讲求情面。不过,马上就要过年了,是时候该回去了。
“嗯,也好,药膳馆那边的事也差不多了,你趁着这段时间多陪陪伯父和伯母,尤其让小豆豆在伯父眼前多出现。他虽然看起来不喜欢小豆豆,但是,没有老人是不喜欢孙孙的。尤其沈家这么多年没有听见小孩的哭声了。”
“嗯,爸爸其实是喜欢豆豆的,只是他有点,呃……”沈微夏实在不知该怎么去形容对方。
“伯父的性格是这样,所以会有这种矛盾的情绪。”
“是啊,上次把豆豆带回去,爸爸看都不肯看他一眼,不过听妈妈说,她每次看小豆豆照片的时候,爸爸若是有空,就会凑旁边跟着一起看,但妈妈若是把照片递到他手里,他就一定要扔回桌上。”
沈微夏无奈地摇摇头,就是因为沈懿别扭成这样,他才担心啊,怕他明明心里想要把他们留下,却做出了相反的举动,把人给扫地出门了。
若是旁的人,有这些动作那就是和解的预示了,可是在沈父那,不论他有多少这样的动作,打骂从来就不会少,沈微夏去了,呆不了多久就会被赶出家门。
最重要的是,若是想耍耍赖不走,不光对方的拐杖上来招呼了,甚至还喊着要让家里的下人来赶,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就是偶尔的几次,沈微夏带着小豆豆去了,等到沈懿回来,他虽能多呆一会儿,但也就那么一会儿,用不了多久,父子俩又被扫地出门了。
“你要往好的方面看,至少他是很喜欢小豆豆的,也很关心你。也正是因为这些,这一回他不会赶你出来的,因为他绝对不会让你一个人在外边过年,伯母这回电话,估计传达的也是他的意思,这是他最大程度的示好了。”
“嗯,希望是这样吧,反正这一回他就是赶我,我也不走了,这是最好机会,不然下次再让他承认小豆豆,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我每天给你电话。”卓少亲了亲怀里的人。
“好的。”沈微夏回吻对方,明明只是短暂的别离,心里却那么的舍不得。
第二天一早,在卓少去上班后,沈微夏便开始收拾小豆豆的东西。尽管一直以来都是保姆在照顾小豆豆,但只要有时间,沈微夏还是愿意亲手去做这些事情。
保姆本就是沈家派过来的,沈微夏这回离开,她们也跟着一起过去照顾小豆豆,东西有些多,家里又派了辆车过来接。
和往常一样,沈懿这个点并不在家,沈家完全是沈母的天下,沈微夏一点也不担心被赶出来。也正因此,他才会早早地就过来,这样等他们父子俩安定下来,就是沈懿回来了,他也已经足够应对了。
“少爷,您来啦,夫人正在屋里等您和孙少爷呢。”管家张叔早就从沈母那儿得知沈微夏要回来,早早地侯在了门口。